GB/T19095-2003 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標志前言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提出。 本標準由建設部城鎮環境衛生標準技術歸口單位上海市環境衛生管理局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北京市環境衛生設計科學研究所、北京野雪文化藝術發展責任有限公司、廣州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深圳市環境衛生管理處。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梁廣生、裴成虎、吳其偉、吳文偉、鄧俊、王幃、野雪、王士利、張立民、姜建生。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標志。 本標準適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也適用于有關產品的外包裝。 2 一般規定 2.1 本標準有14個垃圾類別標志,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配使用。 2.2 標志應按規定的名稱、圖形符號和顏色使用,英文名稱可根據需要取舍,但不應在標志內出現其他內容。 2.3 在使用時應根據識讀距離和設施體積確定標志尺寸,但須保持其構成要素之間的比例。 2.4 使用過程中標志應保持清晰和完整。 3 標志顏色和字體 3.1 標志的奶黃色色標為y10(PANTONG 607CVC),淺綠色色標為c40 y27(PANDONG 557CVC),紅色色標為m100 y100(PANTONG RED 032CVC),黑色色標為k100(PANTONG BLACK 6CVC),白色色標為k0。 3.2 標志的中文字體為大黑簡體,英文為Arial粗體。 3.3 垃圾容器、設施宜使用的顏色:可回收物類垃圾容器為藍色,色標為PANTONG 647CVC,有害類垃圾容器為紅色,色標為PANTONG 703CVC,其他類垃圾容器顏色為灰色,色標為PANTONG 5477CVC。 4 標志 具體標志見表1。 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