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全國政協委員、全總副主席、書記處書記張世平發布當前女職工隊伍狀況和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相關工作。她透露,現行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將進行相關修訂,修訂工作已納入國務院立法計劃,新的修改計劃擬明確女職工禁忌勞動的范圍,女職工婦科病檢查也將常規化,其中女性產假有望達到14周。全總2009年在2110家企業調查顯示,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全部參加的企業只占53%,其中參加生育保險的企業僅占28.3%;在參加調查的71491名女職工中,僅有10.6%的人表示企業為其交納了生育保險費。(3月8日京華時報) 曾有媒體報道稱,成都武侯區第三人民醫院的女職工如果想懷孕,必須先經院方批準,并且將此規定寫入院方工作制度,否則難以享受相關福利待遇。這種對女性亂掄“霸王棒”的做法,很是令人氣憤。在目前就業形勢還相當嚴峻的情況下,某些用人單位總是提高就業門檻或針對女性的工作出臺“霸王條款”,其中不乏歧視性的政策。像成都武侯區第三人民醫院,竟規定“女職工如果想懷孕,必須先經院方批準,否則難以享受相關福利待遇。”只要不違反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女職工享有天賦的生育權!在我國,女性還未得到應有的尊重和保護,特別在工作上。有的用人單位要么在招用時明確拒絕女性,要么招用后再出臺限制性政策,使得女性在工作上顯得很被動、很無奈。用人單位這么做無非是利益思想在作怪:女性要懷孕生孩子,休產假會使單位利益暫時受損。試想,這世界上若沒有女性,人類還能生存繁衍至今嗎?不知某些單位的頭頭兒有沒有想過這樣一個問題——你也是母親所生,當初是否有人刁難過你母親?人是感情的動物,女性為人類的生存繁衍承擔了太多的義務,理當格外受到每一個人的尊重,現在怎么為了一點“集體”利益,就肆意妄為地侵害女性的合法權益呢?我國作為一個法制國家,有許多法律規章在充當女性的保護神,但令人遺憾的是,相當一部分用人單位對法律規章置若罔聞,“我的地盤我做主”,隨心所欲地對女性實行職業歧視。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也是道德所予以譴責的!有關地方政府及職能部門,對其治下的這一問題要引起高度的重視,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能讓那些戴著“有色眼鏡”的頭頭兒們為所欲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要義是以人為本,社會要尊重、愛護、保護每一個人,不能讓他們因性別、年齡、身體狀況等客觀因素而受到就業歧視。現行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將進行相關修訂,修訂工作已納入國務院立法計劃,新的修改計劃擬明確女職工禁忌勞動的范圍,女職工婦科病檢查也將常規化,其中女性產假有望達到14周。這是令人振奮的好消息,但愿它能早日實施,讓女性職工體面勞動、愉快生活。